現場問與答:水,是公共物品還是營利商品?
2010年,聯合國承認了“獲取乾淨飲用水是基本人權”。此聲明肯定了水在人類發展各方面的重要性。然而,支持“用水是一項人權”並未能解決一個實際的問題,就是如何令所有有需要的人獲得安全飲用水。《2014年聯合國世界水資源和能源報告》的作者Rick Connor在瑞典斯德哥爾摩(Stockholm)舉辦的“年度世界水論壇週”上承認:“大家假設我們用水不需付錢,但最終總有人在付賬。”專家預計到了2050年,人類的用水需求將增加百分之五十,因此急需解決如何管理稀有水資源的問題。此論調得到斯德哥爾摩國際水資源研究所所長Torgyn Holmgren的認同和共鳴,他表示:“我們的目標應該是提高用水效率。”他認為現在很大程度上已私有化的能源機構的經營模式,對大部份仍是公營的水務機構有很大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