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水篇──從什麼時候開始,水變成了消費品?

 

Insider the Bottle–An Expose of the Bottled Water Industry By Tony Clarke; Published by Polaris Institute (2005) 大概我也真的忘記了什麼時候我們開始了「買」水的習慣,謝謝Insider the Bottle這本書的提醒,原來按美國與加拿大的經驗反映,我們「買」水的習慣最多只有十多年的歷史。(這情況應與香港相若!)當中,大集團透過推出不同的手段,將食水資源「私有化」及「市場化」,然後再透過市場策略,例如針對年青人來塑造文化、與學校訂定生意的契約等經營手段,將食水包裝出售、來「控制」(軟性地、不知不覺地)消費者。 有幸拜讀Tony Clarke寫的這本書,令我對「食水」、買水等概念增加了識見之餘,還加深了對公用物品「私有化」的了解。全書共有六單元,深入淺出介紹這瓶裝水的工業、品牌(Nestle’; Pepsi; Coca-Cola; Danone)、瓶裝水的十大議題及社區抗衡(Community Resistance)等。如果讀者看過<藍金>這本書,相信也會喜歡這出於相同作者,同類風格的書。

令我看得熱血沸騰的是,從何時起、及為甚麼水這種天然能源會成為商品,供商人唯利是圖?為甚麼瓶裝水會比水喉用水的價值相差得那麼遠?而且瓶裝水會賣得那麼貴?就算有些瓶裝水是「物有所值」的,究竟是誰去監管瓶裝水的質量?及對消費者的保障及權益?!有些瓶裝水說那塑膠瓶裝是循環物料,對保護生態環境是起積極作用的,究竟現實與所標榜的是否有出入?面對水的「商品化」,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怎麼抗衡或參與這消費權益的運動,來做一個明智的選擇?這一切一切,我相信你都可從這本書裡找到答案!

(筆者按:香港的選擇月刊曾在2002年及2004年做過兩次有關樽裝水及蒸餾水的測試(308及334期),礙於篇幅所限,不能分享有關香港的「買水」情況,還是留待讀者自行發掘吧!)礙於篇幅的關係,在這一期,筆者先介紹書中涉獵的其中兩個議題,分享我的閱讀心得!下一期,會再介紹其餘值得思考及玩味的部份。

建立新的飲水消費文化的概念

當我選擇有關飲水的議題時,我比較喜歡當中有關建立新的飲水消費文化部份。其實這概念不是什麼新鮮的概念,而是市場的包裝及推廣等方法。首先,生產商專攻一般人對水喉水所產生的可能恐懼(Fear)的心理,強化這些質疑(Doubt),然後利用很多商業研究報告,指出大部份人也認同水喉水是不安全及不可靠的,例如在美國,就有50%的美國人擔心因為水源的污染,而影響健康;在加拿大,有12-38%的人擔心水喉水會為健康帶來嚴重到中度的危機。

再而,他們提出當中的解決辦法,就是使用瓶裝水。再利用看似科學的方法,強化瓶裝水比水喉水好,特出瓶裝水的優點是比較安全、健康及乾淨。最後,配合市場攻略,久而久之,當時間愈久,文化價值觀念會成形,達到控制(Manipulation)顧客的目的。我們試從Tony提供的數據參考,現在在美國及加拿大,分別有20%及17.2%的人口飲用瓶裝水,他們約代表62萬的人口認同飲用瓶裝水的文化,而這不過是短10年內的事情。值得留意的,他們非常懂得揣摩使用者的心態,按Packaged Facts在2004年3月做的調查所得,他們會專攻年齡18-44歲的年輕、有學識而且比較富裕一族,針對政府對水務監管不力,再加強健康的理由,利用看似科學的研究,強化瓶裝水無污染、無細菌、無味、安全、環保、及清潔的賣點,是耶非耶?這些都需要檢証,然而我最認同Tony的看法是,無論是怎樣的文化價值觀,重要的是使用者的「觀感」(Perception),亦即他們情願相信什麼!為此,我覺得獨立思考很重要,就是因為這本書令我重新思考有關飲用水的文化及問題,當我日後看見市場調查及有關廣告招徠時,我的頭腦可望更清醒為自己做一個決定。

其實,按香港經驗,選擇月第308期對香港樽裝水的測試及分析,有些商品標簽上所記載的,不一定與水中所含的礦物成份相若;另外,也有巧立明目的商人,將標簽印在很難查閱的地方又或者將有關字體印得奇少,目的都是不想讓消費者清楚有關內容,居心叵測!除此以外,我們作為消費者以外,也是監察者,我們也有責任監管生產商的生產如何使用天然資源(廉價資源)去賺錢及推銷手法對社會及共他國家的影響,如果我們認同水源是天然的資源的話。為甚麼到頭來只有生產商、或擁有資源的少數人賺錢,而一般人卻不能分享有關成果?!

「特定飲品供應協定」(Exclusive Beverage Agreement)

在這本書裡,除了談到水,也談到其他飲料,而且也談到這些飲料供應與學校合約協定的問題。原來在美國及加拿大,很多大、中、小學,以至公共場所的汽水機設施,都可能已簽了「特定飲品供應協定」。原來,按照美國及加拿大的經驗,很多時可樂及百事可樂廠就是通過與不同的學校簽這種「特定飲品協定」,來排拒其他飲料的供應,以達到「全銷」目的。例如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中學調查反映,在405間的中學裡,就有205間中學表示跟可樂及百事可樂廠簽了這協定。在美國,從這種協定所得的生意額由1990年的10億上升到2001年的25億。可見這是一盤可觀的生意。

或許你會覺得沒有問題,甚至無可厚非。然而筆者想提出的是背後的控刻及壟斷問題!其實,要令到那些跨國汽水集團使用這的壟斷手段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小孩子從少養成飲用某集團或某牌子的飲料習慣,那麼在他們成長的50-60年,他們都可以因為這樣的「投資」而賺錢。為了游說學校、團體簽這種「特定飲品供應協定」,他們不惜用銀彈政策,通過捐款或助學金、贊助教學活動或其他實質的資助,來改善教學素質、學校或團體設施,或幫助有需要的學生,來掩飾控制人類飲品口味及習慣,這種美其名的「大眾」利益,實在有深遠的身體及心理的影響,尤其是對公眾健康,例如這些飲品很多糖份或會令人有心理倚賴的成份!

最令人擔心的,是這種不知不覺的、沒有選擇的決定原來影響那麼深遠,而且要抗拒這些決定很多時都不是由消費者一人做到的,因為很多時這些決定是由學校或社團的一小撮人所作的,而他們有時可能是為了這看似為大眾利益著想的理由而接受這些「特定飲品供應協定」,因為這種糖衣毒藥有時是很難抗拒的,尤其豬肉在前。我相信在香港要找以上的例子是不難的,然而我們坊間的教育很少讓我們知道當中的「秘密」及作另類的解讀。因此我極力推薦這本易讀易明及且有趣的書,好使大家更清楚水及飲品的深層意義。

文: 海滴
(全球化監察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