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電池廠鎘中毒事件有六大疑點

各位媒體:

我們是香港金山集團惠州市先進電池廠的一群工人。我們都在先進廠工作了7、8年,都被查出尿鎘超標。因為得到各位媒體的關註與報道,我們才陸續被送入惠州市幾個醫院治療,先後有2004年7月16日100人、7月29日140人兩批工人因鎘超標住院。但是我們都沒有在醫院治療多久,除了一些較為嚴重的工人外,其他工人分別於7月28日、8月11日出院。工廠說出院的工人都是「鎘觀察對象」,或者是“尿鎘正常範圍”。但是,我們在這兩批出院工人檢查結果中發現6項疑點。這些疑點直接否定了工人檢查結果的真實性。具體疑點如下:

1. 7月16日入院的員工100人檢查“尿視黃醇蛋白”檢查結果都是40μg/L,而7月29日入院的140人,同樣的檢查,卻有140個不同的檢查結果。

2. 7月16日入院的員工100人檢查β2‐微球蛋白結果都是32μg/L,而7月29 日入院的140人,同樣的檢查,有140個不同的檢查結果。

3. 法律規定,血鎘超標,檢查兩次尿鎘,兩次尿鎘超標,就進一步做微球蛋白檢查。而我們240人都是做第二次尿鎘檢查的同時,做微球蛋白檢查。這明顯與法律規定不符。

4. 以雷光漢為代表的27人5項蛋白檢查超標,而尿鎘不超標,不被定為中毒,而是留院觀察。這樣的結論實在太奇怪。

5. 在7月29日入院的員工出院時,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出具的出院通知書上寫明:取尿樣時間為7月22日,這個時候我們還沒有住院,怎麼取尿樣?

6. 7月29 日入院的員工第二次尿鎘檢查超標,而出院證明書上卻寫著“尿鎘正常範圍”,與事實明顯不符。

我們舉出以上6個疑點,只是想向社會說明,檢查結果不可信,又怎能拿這樣的檢查結果讓我們出院?

我們都是女工,因為中毒,我們的生活受到的影響太大了!我們的身體受到極大傷害,我們要忍受各種病痛。有一些姐妹想去別的工廠找工作,別人一聽是先進廠,都明言不招收先進廠的工人。還有一些姐妹,因為對象擔心鎘中毒會影響以後的生活與生育,所以不得不與男朋友分手。我們更害怕潛伏在身體裡面的鎘毒發作,到那時,我們的家庭能夠承受這樣的負擔嗎?我們在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

因此,我們希望金山集團與先進電池廠能夠負起責任。我們的要求是:

1. 為我們徹底治療。我們要求金山集團、各位媒體為我們尋找治療鎘中毒、鎘超標的有效方法。我們真的不想我們以後的生活都被蒙上陰影。如果現在確實無藥可治,我們要求金山集團與先進電池廠必須為我們每年的檢查與相關治療負責,並繼續尋找有效治療方式,直到我們檢查結果正常為止。

2. 先進廠給我們每個工人發了一份“員工問答”,要我們要麼繼續在工廠裡面工作,要麼就每人拿8000元錢,自動解除勞動合同。並讓我們在15天之內給出答復,否則就按自動離職處理。我們萬難答應這樣強迫的條件。我們要求金山集團、先進電池廠給我們作出合理的賠償,同時我們保留向金山集團、先進電池廠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權利。

請各位媒體繼續關註與報道我們的事情。

此致

敬禮

先進廠中毒女工

2004年8月20日